本文目录一览:
- 1、日本有航母吗?
- 2、航班准点率60%意味着什么
- 3、云南招生考试工作网阳光平台:http://www.ynzs.cn/html/content/5883.html
- 4、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
日本有航母吗?
没有。因日本自卫队不允许配备“侵略性武器”,航母也在其列。
唯一比较接近的是2艘“日向”级,名为“护卫舰”,实为直升机搭载平台,可载十余架各型直升机。
如再勉强一点,则属3艘“大隅”级两栖运输舰,有飞行甲板但是未配属舰载机。
“日向”级和“大隅”级都被认为在设计上保留了改装为轻型航母的可能。
航班准点率60%意味着什么
1、航班准点率60%意味着什么
比较低,因为航班正点率的具体计算方法是:最近30天内,航班降落时间比预定降落时间(航班计划时间)晚30分钟以上或者航班被取消。 这种情况称为延迟。 延误率的计算方法是将延误的航班数量除以 30 天内实际执行的航班数量。 准时率 = 100%-延迟率。 那么准点率为60%,延误率为40%。 此外,延误将计为延误半小时或取消航班。 所以我个人觉得还是比较低的。 .
2、飞机准点率百分之60会晚点吗
当然有这个可能,但是延误这么长时间可能性极小,很多延误应该是不长时间,如果航班预计延误时间太长一般航空公司会安排食宿或调配其它飞机!
要想避免延误,就必须选择大航空公司的飞机。 大公司通常拥有庞大的车队。 即使临时飞行的飞机出现故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机场,他们也可以更方便地部署其他飞机。 另一个是尽可能选择“基地”航空公司。 如果你不知道那个机场是哪个基地航空公司,最好选择奇数位(1,3,5,7,9)的去程航班,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尽快起飞 一旦天气好转,一旦遇到恶劣天气造成的延误。
3、低价机票可以买吗
低价机票的话可以买,但你要算好行程,因为低价退票或改签价格非常高。并且还想看清托运行李的重量,有些廉价航空公司行李超重也会加钱,机票钱再加超重行李的费用跟全价票也差不多了,要擦亮眼睛。
低价票一般在旅游淡季多,比如9月开学后到海南的机票都很便宜,有的一二百多。还有就是一些航空公司的会员日也会打折。
云南招生考试工作网阳光平台:http://www.ynzs.cn/html/content/5883.html
云南招生考试工作网阳光平台:
一、登录报名工作网站
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 ,以下简称”招考频道”)的”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链接(如下图),即可打开”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登录页面。
二、信息安全
1.考生用户名、登录密码是考生登录网报系统的唯一凭据,由考生本人设置并妥善保管。因密码泄漏造成信息被篡改,考生本人负全部责任。如遗忘密码,考生须立即到确认点办理密码重置,获取新密码,并尽快登录工作网修改密码。
2.妥善管理好考生用户名、登录密码、查询密码,以便享受“招考频道”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高考录取查询等服务和参加“工作网”的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征集志愿。
三、数据责任
“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考生家庭成员信息”、“查询密码”由考生本人录入,并承担因数据错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特别要注意和新课改密切相关的“考生基本信息”中的“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和“9月听力考号”等信息项。
四、确认点的选择
1、本地户口本地就读的应届考生,选择毕业学校作为确认点。
2、本地户口外地就读的应、往届考生,选择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直属点为确认点。
3、本地户口本地就读的往届考生,选择县(市、区)指定的确认点为确认点,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
更具体的规定,考生应按照当地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五、重点信息项数据说明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因考生疏忽或弄虚作假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考生在免费注册录入姓名时要注意:
(1)姓名必须以身份证为准;
(2)姓名之间不允许有空格;
(3)姓名中确有不能输入的生僻汉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并及时报告确认点(学校),再逐级上报至省招考院,并于确认时在报名确认表上考生姓名旁将该字楷写备注;
2、考生要特别注意以下信息项准确可靠:
(1)科类或类别: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文史、理工大类报考,不区分艺术、体育类,普高考生在“科类或类别”栏只选择“文史”或“理工”;“三校生”根据专业情况选择相应类别。
(2)是否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需报考艺术类院校(系科)的考生,或报考其他科类需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考试”栏选择“参加”项,并根据本人报考的专业情况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统考”和“是否参加艺术专业非统考”两栏选填相应项目。
(3)是否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需报考体育类院校(系科)的考生,或报考其他科类需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在“是否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栏选择“参加”,同时在“体育专项”栏下拉列表内选择报考专项。
(4)是否参加3月口语听力考试:
根据我省2010年高考外语口语、听力考试改革方案,口语、听力均须参加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口语、听力考试,即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机考口语、听力考试。每届高考考生口语、听力有二次考试机会,分别为上年9月份、当年3月份,由考生自行决定参加的时间和次数,但最终以最高成绩作为高考口语、听力成绩。(详见《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改革方案》)。
报考外语院校、专业及报考科技外语或需要加试外语口试专业的普高考生、“三校生”,均须参加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报考无外语口语要求的院校、专业,也可以报名参加外语口试。
是否参加3月口语、听力考试由考生在“是否参加3月口语听力考试”一栏标注选择。
(5)9月口语听力考号:
已参加2018年9月口语听力考试的考生,须在此栏准确填写当次考试的考号,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还需参加3月的口语、听力考试。
9月听力考号关系到能否正确调取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成绩,务必正确填写,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成绩调取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联系电话:由于联系电话是投档、录取等过程中与考生联系的唯一联系方式,考生必须填写保证随时畅通、能第一时间联系上考生本人的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必须加区号。
(7)邮编、邮寄地址、收件人:此三项信息是录取院校邮寄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的依据,如果填错信息将会导致录取通知书错投、误投、晚投。考生必须准确、如实填写,其中邮寄地址必须标明到“××省××州(市)××县(市、区)”,并写明详细收件地址。
(8)考生类别(城镇应届、城镇往届、农村应届、农村往届):考生必须按照户口册内容并依据高中阶段学历毕业年份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某些院校、专业只录取应届考生,部分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只录取农村户籍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复核考生基本情况。农村和城镇的户籍界定以出生时的户籍性质为准。
(9)“往届年度”和“往届考号”:指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当年高考年份和准考证号,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才需要录入这两项信息。往届生的年度和考号是获取往届生电子档案的唯一凭据,往届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对因填写错误或者没有填写导致电子档案缺失,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0)考籍号(会考号):考籍号(会考号)决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准确与否,网上报名时考生录入“考籍号(会考号)”,从系统中提取对应的考生姓名。如果对应姓名出现差错,考生要及时和确认点联系,并由确认点审核、记录。
(11)查询密码:设置6位纯数字密码,只有设置了正确的查询密码,考生才能在云南省招考频道进行成绩、录取情况等查询。
(12)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考生电子注册的重要数据项,并将作为关键信息打印在考生准考证和艺术报考证上。身份证号错填,将直接影响到考生考试、录取等环节。
考生必须采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考试。网上报名时必须输入18位二代身份证号,同时,在现场确认时交验二代身份证进行读卡验证,核对民族、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考试时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13)是否建档立卡户考生:对选择“是建档立卡户考生”的,应在报名确认时向确认点提交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
3、在网报过程中,考生要经常进行保存,以防存盘失败,重新录入。
4、对于“社会实践”等文字较多的信息项,考生可在网报前自行用记事本、word等软件编辑好,在网报时使用“复制”、“粘贴”功能拷贝到网报页面相应的数据框内。
六、确认
考生自行完成报名信息(“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考生家庭成员信息”)的录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确认点进行确认。
1、考生须认真、反复校对《确认表》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报名信息。
2、考生还须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已附《确认表》中,考生在《确认表》上签字即视为签定了承诺书),考生如果违反承诺书,发生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作为考生诚信记录记入电子档案。
3、确认时考生必须亲自到场采集照片,并进行二代身份证扫描。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签字后至入学报到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因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不能电子注册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报名信息修改
1、确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
2、确认后:考生无权自行修改。如果信息有误,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和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确认点申请修改。
八、日程安排
1、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5日为网上报名、确认日期。11月25日18:00时,网上报名、确认结束,届时系统“考生用户免费注册”功能关闭。
2、2018年12月5日前进行准考证号的编排。
九、其它注意事项
1、在确认完毕后,考生要再度登录“工作网”,仔细核对自己的有关报名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要及时向确认点报告,申请修改。
2、考生准考证号在报名结束后生成,共9位阿拉伯数字,由4位考生所在县区代码+1位科类代码(文科生为1,理科生为5,三校生为9)+4位考生顺序号组成,主要用于考生登录工作网、查询成绩和录取信息等各项相关业务;高考考生号共14位阿拉伯数字,命名方式为“1953+考生所在县区代码+考试类别代码(普通高考类别代码为1)+1位科类代码+4位考生顺序号”,主要用于省内外特殊类型招生、港澳高校招生和空军、民航招收飞行学员、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等。请考生牢记自己的准考证号和考生号,如有遗失,要及时到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查询。
3、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积极、认真使用“工作网”中的“公示”、“提问”、“公告”等功能,以获得更多的服务。
4、关于“举报”功能:
①考生报名情况、照顾信息,将在“工作网”上进行公示,一经举报查实,无论何时,都将进行严肃查处。所以,考生必须确保报名资格、照顾信息的真实性。
②须有确凿的证据,保证举报内容与事实一致。若故意捏造和歪曲事实地乱、误举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恶意举报者自行承担。
③请尽可能填写详实内容,以利于举报问题的解决。
④若所举报的事实确凿无误,举报人的权益将受到严密保护,不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个人信息。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干扰各级招考试机构的正常工作,不得组织或参与破坏、攻击信息管理系统软硬件资源。
6、冒名替考的,将按相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7、报名、确认、录取期间,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十、随迁子女报考注意
1、随迁考生在云南省报考须熟知云南省随迁子女报考相关规定,我省将在报名结束后开展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
2、随迁考生须尽快备齐相关证明材料,按报名确认点要求上交材料,以便录入信息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考生须在《云南省普通高考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查告知书》上签字,并将告知书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留存联交回。
【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说明】
1.学业水平考试
2018年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等第达到合格(C或C以上)量化为2分,量化满分为22分。
只参加过会考的高中往届生,各科目成绩按相关规定视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每个科目达到合格量化为2分。会考不合格、未参加会考或有未参加考试科目的往届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三校生及社会同等学力考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则量化为相应的分数。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直接记入高考总分。报名时,考生应准确填写“考籍号(会考号)”。
2.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2012年高考新课改相关要求,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将继续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1)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籍管理部门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手册》(2010年1月第1版)中的“学生自我毕业评价”(46页)、“班主任毕业评价”(47页)、“家长毕业评价”(48页)、“身体成长评价表”(49-50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登记表”(51页)、“学分登记表”(52页)、“基本素质评价表”(53-54页)、“个性发展评价表”(55页)组成,系统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于录取前依据学籍管理部门所提供的数据,生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电子档案。
(2)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考生当年电子档案中的“自我鉴定”、“高中体育成绩”、“高一、二年级体检信息”、“学校鉴定”等四项信息组成。其中,“自我鉴定”即考生“自我评价”,“学校鉴定”即考生“毕业学校评价”。这类往届考生在报名时要准确填写最后一次参加高考的“往届年度”、“往届考号”,系统将依据“往届年度”、“往届考号”于录取前生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
(3)2006年(含)以后没有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要在报名时填写“自我评价”。同时,出具家长评价书面材料以及毕业学校或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提供的考生评语书面材料,由确认点录入。考生“自我评价”及所录入的相关书面材料,组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系统于录取前自动生成电子档案。这类往届考生在报名时不用填写“往届年度”、“往届考号”。
考生的“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等关键信息务必要准确输入,输入错误会导致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关键信息无法正常提取。 ;
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和飞行安全,依据国务院一九八七年五月四日发布,六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简称CCAR-145部)。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维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民用航空器和/或航空器部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维修单位)的合格审定及监督、检查。
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实施非常规性维修工作的维修单位的合格审查和批准。第三条 定义
本规定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一)民用航空器:指除国家航空器以外的航空器。
(二)国家航空器:指军队、海关和警察使用的航空器。
(三)航空器部件:指除航空器机体以外的任何一个附件(包括整台动力装置和/或任何正常、应急设备)。
(四)维修:指对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所进行的维护、翻修、修理、检查、更换、改装或排故等。
(五)非常规性维修:指计划维修工作以外的任何维修工作。
(六)维护:指对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进行例行检查、一般勤务和排故工作。
(七)翻修:指通过检查和换件使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达到经批准的标准。
(八)检查:指对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进行查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经批准的标准。
(九)修理:指按照经批准的标准恢复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至可用状态。
(十)改装:指按照经批准的标准改变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的构形或状态。
(十一)校验:指按照经批准的标准对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进行功能性测试,以确定其是否可用。
(十二)航线维修:指按照经批准的标准对航空器进行的短停、航行前或航行后的维护工作。
(十三)定期检修:指按照经批准的标准为完成计划维修所进行的维修工作。
(十四)民航局批准:指经民航局或按照民航局授权所进行的批准。
(十五)经批准的标准:指经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设计、制造、维修及质量标准或规范。
(十六)适航性资料:指为保证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的适航性及可用性而必需的任何适航文件。
(十七)放行人员:指按照民航局批准的程序由获证的维修单位授权的下述人员:
(1)航线维修放行航空器的人员;
(2)批准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返回使用的人员。第四条 申请和颁发
(一)凡承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民用航空器和/或航空器部件维修业务的单位必须向民航局申请维修许可证。
(二)申请维修许可证或变更现有维修许可项目时必须按照民航局规定的表格和方式填写申请书并与民航局要求呈报的维修单位手册及其它资料一起提交民航局。
(三)对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申请人在经民航局审查认可并支付了规定的费用后,颁发维修许可证。第五条 维修许可证及其有效性
(一)维修许可证是批准申请人维修资格的证明。
(二)维修许可证批准进行维修工作的范围。获得维修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维修业务活动及其广告宣传。
(三)维修许可证在批准限定内有效,除非在此之前被放弃、暂停或吊销。
(四)维修许可证不得转让。维修许可证必须良好地保存在明显的地方。有效期满或被放弃、暂停、吊销的维修许可证必须交还民航局。
(五)民航局根据需要可以采用批准函件的形式对申请人予以临时资格认可。批准函件具有与维修许可证同样的效力。第六条 等效安全情况
民航局可批准某些在维修规模和范围上有限的维修单位对本规章的某些条款提出等效的符合方法,但只有在:
(一)民航局认为有必要;和
(二)该维修单位能保证所维修的航空器和/或航空器部件具有同等的安全性。第二章 维修类别第七条 维修工作类别
按本规定颁发的维修许可证,对航空器和/或航空器部件的维修工作分类如下:
(一)校验
(二)改装
(三)修理
(四)翻修
(五)航线维修
(六)定期检修
(七)其它
民航局可视情对每一维修工作类别作必要的具体限制。第八条 维修项目类别
按本规定颁发的维修许可证,维修项目类别包括如下方面,均为有限项目:
(一)机体
(二)动力装置
(三)螺旋桨
(四)无线电设备
(五)仪表
(六)附件
(七)特种作业
(八)民航局认为合理的其它项目